注册备案团队介绍:
国内外一线注册备案团队,团队人员包括咨询、技术、翻译、备案等,全程对接客户需求,提供专项定制全套方案。专业的检测团队与海内外数百家企业长期保持密切合作,在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欧洲等国可提供一站式国内外国家级实验室进行资源整合,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进口(含港澳台)保健品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提供进口保健食品“蓝帽子”备案服务,周期:进口维生素及矿物质6月,其他功能保健食品2.5-3年。
详情请咨询:孟经理 18300287759/张经理 19953218271
申报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注册委托协议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提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
四、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未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
六、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等);
七、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
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服务
进口化妆品申报:
为贯彻落实《条例》,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工作,2021年4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NMPA)正式发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和《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自此,中国化妆品正式进入了功效管理时代,化妆品功效评价的规范化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主旋律。
* 产品溯源服务
* 产品注册检验服务(委托CAIQTEST)
* 产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食品)行政许可服务
* 化妆品安全评估服务
* 普通化妆品的功效评价报告
* 特殊化妆品功效评价测试
申报主体:
拟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境内机构
拟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进口化妆品的境外机构
注:境内机构作为申报人时,可直接或委托他人进行化妆品申报;但境外机构作为申报人时,应委托一个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进行申报,可以是进口商、经销商、咨询机构、外商独资子公司等。
申报类型: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申请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
注:只要化妆品成分或者产品名称不同的化妆品,且没有进行任何备案或行政许可的化妆品都需要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CAIQTEST注册委托协议书;
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三、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四、产品配方;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